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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部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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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废物处置制度

发表时间:2019-08-15 00:00:00    作者:    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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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严格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。

二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,安排专(兼)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、贮存和处置工作。

三、从事医疗废物收集、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。

四、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,对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。

五、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,并定期进行消毒。

六、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。

七、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,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、种类、重量或数量、交接或处置时间、经办人签名等内容。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。

八、严禁转让、买卖、丢弃医疗废物,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、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,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生不良影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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